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校设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各项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我院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名额及标准
(一)昱鸿助学金
1.评定对象: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7000元(经考核合格者,可连续接受资3年。本年度全校确定新评定受助学生13名)
3.评定人数:学院推荐1人,后经学校面试差额产生受助名单
注:2019级、2020级昱鸿助学金受助学生仅需进行线上申请,提交申请表,线上操作流程详见使用说明。
4.评定标准
(1)山东大学全日制二年级在读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立场坚定;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朴实,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受助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或班级总排名前50%;
(6)2022年秋季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7)本学年内已获得其他社会助学金的,不再重复资助。
5.评定程序
(1)学生登录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提交,从系统中导出《山东大学昱鸿助学金评定申请表》,将空白信息补充完整,按照《昱鸿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3)调整格式,正反面打印表格;
(2)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及日常表现,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公示;
(3)学生工作部审核候选人推荐材料,确定候选名单;
(4)山东大学昱鸿助学基金理事会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确认受助学生名单。
(二)喜来健助学金
1.评定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500元,一次性发放
3.评定人数:我院推荐1人
4.评定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生活俭朴;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4)2022年秋季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本学年内已获得其他社会助学金的,不再重复资助。
5.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在线申请并提交,从系统中导出《喜来健助学金申请表》;
(2)学院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并公示;
(3)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拟受助人选,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三)应善良助学金
1.评定对象: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500元,分俩次发放(经考核合格者,可连续接受资助4年)
3.评定人数:我院推荐1人
注:2019-2021级连续受助学生需提交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见附件6)成绩一栏可不填写)、百分制成绩单原件各2份,及个人在校综合表现(电子版)内容包括个人综合表现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文体特长等方面,字数不限,发送至邮箱sduzheshe@126.com. 若学生有2门或2门(必修和限选课)以上成绩挂科的,需在本学年重修全部通过,否则取消受助资格。
4.评定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操行综合分在良好以上;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3)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学年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良好以上;
(4)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贫困地区农家子女为主),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的,2022年秋季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本学年内已获得其他社会助学金的,不再重复资助。
5.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在线申请并提交,在系统中导出《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并附申请书(陈述申请理由并手写签字,字数不少于500字)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学院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公示后向学校报送;
(3)学生资助中心报送学校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拟受助人选。学校将受助人选材料报送省侨办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四)真维斯助学金
1.评定对象: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2.资助标准:大一新评每人每年5000元,经考核合格者可再连续受助1年,每人每年3000元,均一次性发放。
3.评定人数:学院推荐1人,后经学校面试差额产生受助名单
4.评定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2022-2023秋季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优先资助建档立卡户家庭的学生,同等条件下资助,按孤儿或单亲家庭的学生、家庭成员伤残或长期病重的学生、学生本人伤残、因自然灾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序进行遴选。
(3)生活俭朴,自愿参加真维斯店铺勤工俭学;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5)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工作后,在有能力时自愿向希望工程捐款,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6)本学年内已获得其他社会助学金的,不再重复资助。
5.评定程序
(1)新申请学生本人在校申请并提交,在系统中导出《真维斯基金申请表》;
(2)学院评审产生助学金候选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
(3)新受助学生由山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山东大学学生工作部会同真维斯公司开展学生的初选和面试工作,由出资方最终确定资助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学习不努力,学期末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后30%者,或一学年累计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或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而留(降)级者;
(3)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4)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
(5)因故中途退学、休学者;
(6)家庭经济条件好转,相较以前能轻松支付学习生活费用者。
二、评定要求
1.各项社会助学金的申请与审核通过学生管理系统(http://bkzhgl.sdu.edu.cn/)进行。学生需登录系统,在“学生信息”模块准确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后(注意:所有信息全部填写,不留空白),之后进行助学金申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2。助学金的申请表均可从系统中导出(真维斯助学金或参考附件),将所有空余信息补充完整,并调整格式至一页或一张纸的正反面,以A4纸打印,无特殊要求的不得手写。
2.为避免资助资源过于集中,合理统筹资源,严格审核奖助学金的兼得情况,各项社会助学金之间不能兼得。
三、材料报送
学院评定期间仅需报送电子版材料,请申请同学于10月30日晚12:00前将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社会助学金申请表报送至邮箱sduzheshe@126.com,邮件和申请表附件均命名为“姓名+年级+助学金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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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