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就业信息
我院关于发布贵州省委统战部2021年特殊职位公务员 招录工作简章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更好为全省统一战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干部队伍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特殊职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贵州省委组织部批准,贵州省委统战部开展2021年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州省委统战部2021年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方案、发布招录简章、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贵州省委统战部计划采取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方式,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18所高校中一级学科为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中招录2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委统战部2021年度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热爱统一战线事业,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党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个人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从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2021年10月24日(星期日)

符合条件人员下载《贵州省委统战部2021年度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逐项填写。

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以上材料均为PDF格式)和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发送至贵州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公务邮箱(邮箱地址:gztzbgbc@163.com)。由贵州省委统战部干部处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结果及面谈时间地点。

职位招录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职位招录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职位招录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五、面谈

面谈由贵州省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初审合格人员在北京面谈,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初审合格人员在上海面谈,厦门大学、暨南大学、华侨大学初审合格人员在广州面谈,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初审合格人员在贵阳面谈。面谈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向报名人员介绍贵州省情、省委统战部工作职能及岗位需求等;二是初步了解掌握报名人员有关情况。面谈结束后,面谈组集体研究确定报名人员是否有资格参加考试测评,并电话通知本人。

六、考试测评

1.专业测试。由贵州省委统战部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形式为闭卷,分值为150分,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合格分数线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与专业测试合格人数1:4比例以内(含1:4)确定人员参加面试(若出现末位并列,并列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贵州省委统战部会同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其余面试考官的总评分进行算术平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务工作安排。贵州省委统战部在贵州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贵州省委统战部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务安排及相关协调服务。

七、考察及资格复审

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与面试合格人数1:2比例以内(含1:2)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并列者均作为考察人选)。根据《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规定和政治素质考察有关要求,由贵州省委统战部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组成考察组,重点了解考察人选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八、体检

考察合格后,根据面试成绩比选确定2名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调剂

若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空缺职位,则开展调剂,调剂对象为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考生。

调剂工作在贵州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由贵州省委统战部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调剂对象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确定调剂人员,并按程序开展相关环节工作。

十、公示

对考察、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人员,在贵州省委统战部及有关高校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贵州省委统战部按相关程序研究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报贵州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1—85891692、85895266;

监督电话:0851—85891670。

2.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委统战部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统战部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所有附件参见就业中心网站通知:

https://www.job.sdu.edu.cn/info/1130/30987.htm